廉政公署最新公佈落案起訴37歲地產代理趙嘉威,控告他涉嫌偽稱自住一個住宅物業,就有關物業按揭貸款詐騙匯豐銀行、按揭證券公司及按證保險公司。趙嘉威被控三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涉案貸款金額約490萬元,而趙氏被告獲廉署准予保釋,今日將於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被告於2016年1月3日簽署一份臨時合約,購買一個價值600萬元的住宅物業,並於2016年1月7日向匯豐銀行申請按揭保險計劃下的按揭貸款。
其中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6年1月7日至4月20日期間,向匯豐銀行及按揭證券公司虛假地表示上述物業用作自住,並意圖詐騙而誘使匯豐銀行及按揭證券公司就該物業向他批出一筆約490萬元的按揭貸款,導致他獲得利益或匯豐銀行及按揭證券公司蒙受不利。
餘下兩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7年6月13日及2020年2月7日,向匯豐銀行、按揭證券公司及按證保險公司虛假地表示該物業用作自住,並意圖詐騙而誘使匯豐銀行、按揭證券公司及按證保險公司維持該筆給他的按揭貸款,導致他獲得利益或匯豐銀行、按揭證券公司及按證保險公司蒙受不利。